國務院新規(guī) 新能源車成為公務用車的必選車型
【EV視界報道】近日,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(fā)了《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》,電動汽車成為公務用車的必選車型。
據(jù)了解,早在之前2011年1月印發(fā)的《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》沒有明確黨政機關應當配備國產車,但在公務用車的排量和價格方面規(guī)定,一般公務用車采購標準為“1.8升排量、18萬元以內”。在2011年,這一規(guī)定已基本將合資B級車排除在外。新《辦法》則規(guī)定,機要通信用車配備價格12萬元以內、排氣量1.6升(含)以下的轎車或者其他小型客車。應急保障用車和其他按照規(guī)定配備的公務用車配備價格18萬元以內、排氣量1.8升(含)以下的轎車或者其他小型客車。公務用車配備新能源轎車的,價格不得超過18萬元。
編輯點評:隨著國家對新能源車的重視越來越強,政府開始用自身的帶頭作用去引導廣大群眾接受新能源車,據(jù)悉國內基本都要求到2020年新能源汽車的比例要超過50%。所以在現(xiàn)如今普及速度還處于緩慢的情況下,政府公共用車的啟用算是個很好的選擇。
來源:EV視界